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专栏 >
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德古”共同化解“羊纠纷”
www.sw.leshanpeace.gov.cn 】 【 2022-12-22 17:33:21 】 【 来源:沙湾区人民法院


微信图片_20221222173243.jpg


  2022年11月3日,“我的羊找到了,但是……”李某来到沙湾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法官说道。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沙湾区法院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实际行动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近日,多元化解了一起因“羊”而引发的烦心事。

  

  经了解,案件发生在峨边县和沙湾区接壤处,原告李某是峨边县五渡镇彝族人,在2021年10月购买了17只山羊放养在轸溪镇刘沟村的100多亩山林里,2022年3月,李某发现山羊全部在山林里走失,翻山越岭多方寻找未果。

  

  另一边,被告程某在两山相邻的沙湾镇范店社区一处山林里雇人养殖了50余只羊,2022年9月,李某称在程某的羊圈里看到有10只羊像是他丢失的羊,随即报警。在范店警务室里,五渡镇和沙湾镇政府干部进行联合调解,双方各执一词,程某称羊圈里的羊均是自家的,不是李某走失的羊,李某坚称程某捡到他的羊拒不返还,调解未达成一致。

  

  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李某以程某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向沙湾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考虑到这是一起跨区县、跨民族的纠纷,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沙湾区法院坚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邀请沙湾区沙湾镇司法所、峨边县五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彝族“德古”、村社干部一同前往沙湾镇范店社区,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在调解中既遵守法律规定,又尊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最终在法官和“德古”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合意,程某同意补偿李某15000元,这场因“羊”引发的纠纷得到真正有效化解。

  

  沙湾区法院发挥“乡土司法”的特色和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法官将庭审移到村里去、到司法所去、到派出所去、到乡镇政府去,邀请村两委、司法所、派出所、乡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到法庭来,将“德古”调解引入多元解纷方式中,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何盈巧
沙湾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