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申请执行人钟某将一面“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干警何浩和汪峰手中,对执行干警高效、务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据悉,钟某系乐山市顶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鑫公司”)的工作人员,2020年,在工作时,由于梯子滑倒受伤,被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8级,2022年2月,钟某向乐山市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顶鑫公司支付其工伤赔偿款,顶鑫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沙湾法院提起诉讼,经沙湾法院审理判决顶鑫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顶鑫公司仍旧不愿履行相应义务,钟某向沙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顶鑫公司进行财产查询,另一方面积极联系顶鑫公司耐心做工作。但顶鑫公司态度敷衍,消极应付,不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并存在一定的转移财产的行为。同时顶鑫公司在法院还有另一起关于工人受伤支付赔偿款的案件,结合两起案件中顶鑫公司的所作所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一是对法定代表人章某罚款2万元,二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不懈努力,顶鑫公司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意识到自己可能会面临刑事案件,于是积极主动联系法院和钟某,并与钟某达成和解协议,最后将赔偿款交付到钟某手中。至此,钟某终于收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该案顺利执结。
当事人如是说
“从开始的无望到最后把赔偿款领上,我很激动,我为沙湾法院执行局干警热情、高效的工作态度点赞,感谢他们的帮助,解决了这件让我发愁的事情。”申请执行人钟某说道。
结 语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寄托着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下一步,沙湾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