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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程、全力”三调齐下 探索护企发展“最优解”
www.sw.leshanpeace.gov.cn 】 【 2024-04-01 13:19:36 】 【 来源:沙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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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护航企业发展,沙湾区法院太平法庭坚持将审判理性与调解柔性相结合,以“能调则调、当调尽调、调判结合”为指引,将“全员、全程、全力”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三调齐下,护企优商,帮助企业寻找诉讼中的“最优解”。


  案情简介

  

  A公司就沙湾某景区开发项目先后与其他公司签订监理、设计、劳务分包等一系列合同。后景区因各种原因暂时停工,导致设计、监理、劳务等6个单位或个人相继起诉A公司要求支付相应费用,涉案标的合计达440余万元。

  

  三调齐下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该系列纠纷,有效化解各方当事人利益冲突,不仅可能会影响案涉企业的健康运转,还有可能影响辖区正常营商环境。

  

  诉前,承办法官详细分析案情,先行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质证,了解各方争议焦点及需求,采取各个击破方式就个别争议较小案件先行达成调解意向;诉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依据现有证据就工程量、工程款等进行估算,避免案件直接进入造价评估而加大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庭后,承办法官找准调解节点,从违约情形、合同义务等方面与当事人持续跟进沟通,积极促使各方互商互谅。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调解差距一步步缩小,最终该系列案成功调解结案,实现合同当事人共赢的目的。

  

  法官说法

  

  建设工程纠纷是在建筑工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解决这些纠纷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因专业性强、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一直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避免启动评估、鉴定等司法程序及相关费用支出;另一方面有利于诉争各方终局解纷,实现诉源治理;同时,对保障辖区重点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及涉案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编辑:张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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